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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服务企业加盟协议 甲方:宁波81890求助服务中心 乙方: 为了搞好居民社区服务工作,更好地方便居民生活,发展社区服务企业,经双方友好协商,特约定如下协议: 一、甲方通过热线电话(81890)、网站(www.81890.gov.cn)及其它媒体把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的基本信息免费向社区居民发布。 二、乙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,应具有一定的服务资质,须向甲方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及企业基本信息和服务项目资料。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否则视为违约,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。 三、甲方应及时、快捷地将居民的需求信息反馈给乙方,以方便乙方安排工作人员为居民提供服务。 四、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居民需求信息应认真对待,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,合理收费。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。 1、服务时间:服务企业在接受甲方的服务指令后,应及时为求助者提供服务。 2、服务规范: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应注重服务形象,使用礼貌用语,尊重居民的日常生活习惯。如上门服务过程中还应保持居民房间的清洁,不准乱动居民其它用品,工作完毕协助清理好现场的卫生。 3、服务收费:企业应先与求助者谈妥服务价格,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开始服务,事后不得随意提价,特殊情况须征得求助者同意。 4、法律责任:乙方属独立法人,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如乙方在为居民、法人服务的过程中,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过错或发生意外使被服务对象造成损失和伤害,乙方应对被服务对象依法承担民事以及(或)刑事责任。 五、社区居民对乙方的投诉,经调查属实,视情节轻重,甲方向乙方提出警告或解除协议。在协议有效期内(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)乙方被警告三次的,本合同自动解除。乙方如希望重新加盟,则需经一年后,才能提出申请,并经甲方审核认可,方可重新签约。 六、甲方有权在甲方选定的媒体上发布对乙方的表扬、批评或警告信息。 七、乙方如需使用甲方的名称、标志、网址、电话号码等,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。否则,视作侵权,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。 八、甲方向乙方承诺:本着实事求是、不偏不倚的原则向社区居民推荐服务企业。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使用小恩小惠手段,否则视作违约,情节严重作行贿论处。 九、乙方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一年内,必须获得宁波81890服务业协会制定的《家政企业等级评定标准》规定的等级资格,一年内未获者自动解除加盟关系。 十、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,如双方合作愉快则本协议自动顺延到下一年度,无需另签协议。 十一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。本协议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 甲 方:(盖章) 乙 方:(盖章) 代表签字: 代表签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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